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纪委机关对全省《监察法》宣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近日,省宣讲团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郭云甫和讲师团成员为果洛藏族自治州扩大的中心组成员和玛沁县部分领导干部、玛多县和所属黄河乡、玛查里镇、花石峡镇,久治县、达日县和所属吉迈镇、甘德县和所属柯曲镇,及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兴海县和所属唐乃亥乡、子科滩镇,同德县和所属尕巴松多镇、贵德县和所属河西镇的党员干部宣讲了监察法。
宣讲团成员从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制定过程和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及应注意的重要问题等,以翔实的数据、生动的例子,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监察法。与会人员认为,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结合实际,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大家对监察法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大家表示,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入思考,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学习监察法的过程成为提升能力、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更好地依宪履职、依法履职,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反腐倡廉更深层次的提升,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坚实防线。
宣讲团成员还同兴海县“百姓宣讲团”、久治县红旗宣讲小分队和甘德县马背宣讲队的成员们进行座谈交流,建议他们认真学习监察法,深入开展监察法的宣讲活动,为推动监察法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发挥作用。(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