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黄河羊曲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羊曲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黄河羊曲水电站位于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紧邻龙羊峡水库库尾,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的最后一个梯级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工程主要由挡水、泄洪和引水发电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50m。水库正常蓄水位2715m,相应库容14.724亿m3,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47.406亿kWh。工程占地和淹没涉及青海省海南州3县7乡22村,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8156人,搬迁安置6941人。工程建设总工期76个月。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羊曲水电站地处青海藏区,工程建设是落实国家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工程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151万t,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万t。水库蓄水后改变了河道的流水形态,对河流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特别是鱼类产生了一定影响;水库淹没对陆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工程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建设过程产生的“三废一噪”和水土流失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及工程挖填、占地对地表的扰动和动植物的影响。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文物古迹等其它敏感区域。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报告书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将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削减施工扬尘和废气;采用低噪声设备及隔声防护措施减轻噪声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处理;加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宣传,建立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救护机制;采取工程、植物及临时防护水保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运行期:蓄水和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采取鱼类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及增殖放流等措施保护鱼类资源;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和重建陆生植被,防止区域生态退化。
移民安置区:对集中安置区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安置点废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加强安置区生态建设,防治水土流失。
四、环境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经识别,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爆破材料库火灾、爆炸事故风险;突发性施工污废水事故排放风险。报告书针对各类环境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利于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青海藏区资源优势转化和绿色能源体系构建,是促进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工程建设对环境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实施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及运行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或减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未发现制约本工程可行性的限制性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可行。
六、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您可点击网站链接查看《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七、联系单位
1.建设单位
名 称: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 邮 编: 810001
联系人: 扈生伟 电 话: 13734600815
邮 箱: 94655712@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名
称: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18号 邮 编:710065
联系人:王倩 电 话:029-882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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